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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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13:57
失业金的领取年限不是根据工龄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每月金额的多少由所在省市规定,一般每年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就业局。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15:15
失业金数额各省市标准不一样。失业金的领取年限不是根据工龄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每月金额的多少由所在省市规定,一般每年都会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就业局。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16:49
不管多少年工龄,失业金领取不能超过36个月,你现在领的多了,以后事业就不能再领取了。这个是以身份证号码为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18:41
二十年的工龄失业金可以领几年每个月多少这个人说的话失业金来说的话20年的工龄失业金可以领几年,每个月多少,这个来说的话是液晶来说的话,像20年来说的话,其实你已经差不多都要退休了,等到你退休的话,可能就是你找到工作的话可能就不能领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20:49
20年的工龄,失业金可以领取24个月,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每月领取的失业金和交的失业保险多少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