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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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04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规定,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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