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济南方面提出了哪五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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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济南召开疫情防控第31场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朱牧介绍,根据*指挥部部署要求,市工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指导意见》,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提出5个方面的具体意见

1、首先,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夯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控距、通风、消杀、科学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减少会议、培训、联欢、企业年会等密集型活动。

2、精心组织好节日生产。鼓励企业节日期间不放假、放短假,坚持生产。指导钢铁、石化等连续性生产企业科学安排生产班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效增产提效;引导商贸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商品库存和储备,努力丰富节日市场供应;引导有条件的建筑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

3、倡导外地职工留济过节。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协商制定外地职工错峰放假或弹性休假方案,引导外地职工留济过节,及时制定并落实援企稳岗和节日补贴消费的有关*措施,让外地留济职工留得安心、留得放心、留得称心。

4、积极做好连续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做好原材料、零配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等工作,为节后立即启动和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5、制定落实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科学制定落实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重点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人员返岗等问题。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运行监测调度和协调服务,进一步加大*供给、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和企业服务工作力度,确保人流、物流、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齐鲁晚报-鼓励企业节日期间不放假放短假,济南将倡导外地职工留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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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保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同时,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3月31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提出了23条详细举措统筹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明确防控重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把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入境中转、市内接送、集中隔离、卫生检疫、核酸检测和社会排查等管控措施。要继续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管控,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保持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2.落实防控措施。在复工复市后,各类市场主体要跟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严格落实“双测温两报告”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不得聘用、使用未取得健康通行码的人员。
  3.减少人群聚集。各类场所要按照“严管进、放开出”的原则,入场扫码测温,出场全面放开。要采取*客流量和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服务、自助结算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严格落实核验健康通行码、督促服务人员和顾客按规定佩戴口罩等措施,对无健康通行码或拒绝佩戴口罩等人员,进行劝阻。
  4.强化应急管理。要持续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强化应急值守、应急准备,保持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疫流程畅通,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加快畅通人流物流
  5.简化人员查验程序。对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省内消费者、出行人,实行无障碍消费、无障碍通行。对来自低风险省份、持有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外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来济人员,一律放行,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外省人员来济后须将外省健康通行码转码(申领)为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低风险省份来济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境外入济(返济)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出院病例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控。
  6.全面恢复交通秩序。提高城市公交、农村客运正点率,加密发车班次;全面恢复单位班车运行。坚决取缔堵路断路、设置硬性隔离等行为,坚决取消一切因疫情防控设置的人员和车辆流动*。
  三、加快服务业复工复市
  7.取消服务业复工复市*。除国家层面规定暂停的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涉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影院放映业务、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全面恢复服务业秩序,取消各类开工*、开工承诺、开工查验、开工备案等*措施。
  8.稳妥恢复旅游业。各类旅游景区、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山体公园、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严禁举办集聚性活动。收费景点、公园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人员聚集。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开展省内游业务。
  9.有序开放休闲娱乐业。室内(地下)游泳池、健身场所等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休闲娱乐场所,在严格控制人流人数、保持人员间隔、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等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开放。
  10.放开搞活餐饮业。鼓励公众餐饮消费,全面恢复酒店、饭店、饭馆、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等经营秩序,经营者在保持就餐者适当间隔、控制人流人数的前提下,有序向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就餐者提供餐饮消费。
  11.加快恢复住宿业。酒店、旅馆等住宿经营单位除要求住宿人员测温、实名登记外,取消其他*措施。
  12.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鼓励、支持各类小型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副食品快餐、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家政服务、生活设施维修等便民消费业态加快恢复营业。
  13.取消药品销售*。取消对各类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开业营业、坐堂医服务、中药熬煎和药品种类(品种、规格)销售等*,无需报备,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四、加快恢复公共服务
  14.恢复医疗服务秩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全面恢复医疗秩序。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预约诊疗,科学间隔患者就诊时间,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检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就医流程,强化个人防护,加强患者管理,避免院内感染。
  15.开放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对每日进馆总人次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6.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恢复现场办公,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开放。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继续实施网上申报或全程自助办理。
  17.强化公共事业服务保障。适应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求,做好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保障。
  五、加快恢复集贸市场经营
  18.全面开放城乡集贸市场。要立即开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城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室外摊点等各类市场,支持经营业户恢复营业。
  19.严格规范禽肉供应。疫情防控期间,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禁止活禽交易。允许活禽交易的场所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禽肉产品继续采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供应模式。
  20.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和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六、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21.坚持全市“一盘棋”。各类防控措施实行市级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市里未设定的*措施,各区县原则上不得设置;对省市已经出台*措施的,各区县不得层层加码。
  22.推动*落地。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措施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推动*落实落地、发挥作用。要加强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23.加强督促检查。要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措施迟迟落实不到位,或者实行过度防控、层层加码等行为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拒不纠正的,要进行约谈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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