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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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自2007年起,时隔13年的重疾险定义迎来了改变。新规将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
离重疾新规正式实施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消费者对重疾险产品的关注度仍持续上升,是直接购买旧产品,还是等待购买新产品之间也有产生了很多疑惑。
我们一起再来看看重疾新规有哪些变化?
变化1
增加三种必保重疾
1)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严重克罗恩病;
3)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也就是说,接下来的重大疾病保险里面,必保的重大疾病从25种变成了28种。
变化2
增加三种必保轻症
1)恶性肿瘤——轻度;
2)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就2007版的重疾规范来说,只规定了25种重疾,并没有规范轻症,均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而现在要求了这3种轻症是必须包含在重疾险病种当中了。
新规中新增的这3种重大疾病以及3种轻症,目前已经囊括在很多重疾险产品里面,相当于从约定俗成变成了明文规定。
变化3
一些疾病理赔更加规范
1)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条款从“开胸”变成了“切开心包”/“切开心脏”;
2)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移植”;
3)主动脉手术——包含胸腔镜和腹腔镜;
4)急性心肌梗塞——增加了临床数据



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很多时候进行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及心脏瓣膜手术,仅实施微创手术即可,很多时候不需要开胸,如果是旧版的重疾规范,这些是不符合重疾理赔条件的。规范了这几种疾病,是重疾新规里最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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