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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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0:46
【答案】: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几个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 公司合并与兼并。吸收合并通常被理解为兼并。但实际上两者是有差别的。兼并这一概念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依一般理解,兼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并将该公司并入本公司,被收购公司解散;另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以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但被收购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是控股股东易位。前一种方式为公司法上的公司合并,而后一种方式则只是一种股份收购行为。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合并并不包括控制某一公司的兼并行为。
(2) 公司合并与收购。一般理解,收购有两个目的:一是与被收购公司合并,二是控制被收购公司。所以,收购只是公司合并的手段之一,公司合并是收购的目的之一,并且收购更侧重于手段。收购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收购资产,二是收购股权。在收购资产的方式下,购买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一般同时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负债,但是否接受负债以及接受多少,则非法律所强制,而是一个商业谈判问题,因为收购资产的法律性质是买卖行为,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须遵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果收购公司是以本公司的股份来换取目标公司的资产,则实为发行新股,须遵从有关发行股份的规定。在收购股权的方式下,收购公司从目标公司的股东直接购买股份,以取得控股权,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除协议收购外,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交易方式购得,须依证券法规定,按收购要约程序购买。
(3) 公司合并与联营。联营与公司合并不同:两个经济实体之间的联营(紧密型)尽管组成一个新的实体,但联营各方的法律地位不变;而公司合并则除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外,其他合并各方一律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