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的条约原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28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4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 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俟奉大清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1842年8月29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4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俟奉大清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1842年8月29日由江宁省会行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4

南京条约又名江宁条约,另有法文本,清朝原本藏台故宫博物院,原文右书如下
大清国、大英国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1842年8月29日于江宁府
兹因
大清
大皇帝,
大英
君主,欲以近来不和之端觧释,息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
大清
大皇帝特派
钦差便宜行事大臣  
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
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
大英伊耳兰等国
君主特派
钦奉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
公同各将所奉之
上谕便宜行事及
勅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於左:
一、嗣後
大清
大皇帝、
大英
君主永存平和,所属 人民


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一、自今以後
大皇帝恩准 大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
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
大英
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例,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一、因
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徃徃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
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
大英
君主暨嗣後世袭主位者常远㨿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一、因
大清
钦差大宪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
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赫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
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圆偿补原价。
一、凡
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
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圆,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一、因
大清 钦命大臣等向
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圆,
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
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
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一、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贰千壹百万圆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於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圆;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共银六百万圆;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共银五百万圆;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共银四百万圆;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圆。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圆加息五圆。
一、凡系
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
大清
大皇帝准即释放。
一、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㨿之邑居住者,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
大皇帝俯降
御㫖,誊录天下, 恩准免罪;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
恩释放。
一、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 部
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後,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 分。
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
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徃,用照㑹字様;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様;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様;两国属员徃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様为著。
一、俟奉
大清
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圆交清,
大英 军


士当即退出江寕、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闗俾英人通商後,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㨿。
一、以上各条均闗议和要约,应俟大臣等分别奏明
大清
大皇帝、
大英
君主各用
朱笔
亲笔
批准後,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
以另缮二册,先由
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
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
君上定事,盖用闗防印信,各执一册为㨿,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囇船上钤闗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5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清朝*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割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5.废除清*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转自 百度百科http://ke.baidu.com/link?url=zvHjQtyDHm8_qrUj0NrFwg0Ngz9zk2zJwwBvNZieVtBGftzR8lgGjLf402j33WLhZqTCQSwN1JeQTPqOSQ2Mo_#4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6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1.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2.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3.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4.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5.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6.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7.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8.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
9.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10.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11.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12.俟奉大清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13.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1842年8月29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3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 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俟奉大清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1842年8月29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4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俟奉大清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1842年8月29日由江宁省会行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4

南京条约又名江宁条约,另有法文本,清朝原本藏台故宫博物院,原文右书如下
大清国、大英国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1842年8月29日于江宁府
兹因
大清
大皇帝,
大英
君主,欲以近来不和之端觧释,息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
大清
大皇帝特派
钦差便宜行事大臣  
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
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
大英伊耳兰等国
君主特派
钦奉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
公同各将所奉之
上谕便宜行事及
勅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於左:
一、嗣後
大清
大皇帝、
大英
君主永存平和,所属 人民


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一、自今以後
大皇帝恩准 大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
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
大英
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例,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一、因
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徃徃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
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
大英
君主暨嗣後世袭主位者常远㨿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一、因
大清
钦差大宪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
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赫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
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圆偿补原价。
一、凡
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
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圆,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一、因
大清 钦命大臣等向
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圆,
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
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
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一、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贰千壹百万圆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於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圆;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共银六百万圆;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共银五百万圆;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共银四百万圆;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圆。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圆加息五圆。
一、凡系
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
大清
大皇帝准即释放。
一、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㨿之邑居住者,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
大皇帝俯降
御㫖,誊录天下, 恩准免罪;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
恩释放。
一、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 部
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後,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 分。
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
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徃,用照㑹字様;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様;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様;两国属员徃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様为著。
一、俟奉
大清
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圆交清,
大英 军


士当即退出江寕、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闗俾英人通商後,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㨿。
一、以上各条均闗议和要约,应俟大臣等分别奏明
大清
大皇帝、
大英
君主各用
朱笔
亲笔
批准後,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
以另缮二册,先由
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
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
君上定事,盖用闗防印信,各执一册为㨿,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囇船上钤闗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5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清朝*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割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5.废除清*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转自 百度百科http://ke.baidu.com/link?url=zvHjQtyDHm8_qrUj0NrFwg0Ngz9zk2zJwwBvNZieVtBGftzR8lgGjLf402j33WLhZqTCQSwN1JeQTPqOSQ2Mo_#4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6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1.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2.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3.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4.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5.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6.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7.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8.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
9.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10.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11.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12.俟奉大清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13.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1842年8月29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