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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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2:52
行*有六大原则,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是理性和合法性,比如开罚单、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等。
对于行*,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行*可以描述但不可定义。行*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行*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进一步说,行*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我国,行*仅在学科类别的范畴内使用,前我国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典。
行*的含义
行*渊源是指行*律规范的产生与存在形式。其应包括实质渊源与形式渊源,就法律的适用而言,通常讲行*渊源是指形式渊源,即行*律规范的载体。凡载有行*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行*的形式均为行*的法源。就整个行*的法源结构而言,包括成文法源与不成文法源两大部分。
成文法,也称制定法,是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规定。一般说来,在成文法主义的*法系国家,成文法占据其法体系的中心地位,特别是在行*领域,成文法的比重更大。中国行*的渊源是指各种成文法,全球行*渊源通常还包括判例、行政惯例和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