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50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0 10:06
如下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
1、《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4 13:32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