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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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1:15
*初,镇域建制沿袭清制,行政区划不变,属江苏省松江府南汇县辖。六团乡辖10甲:一甲(朱家镇)、二甲(邓家码头)、三甲(施家浜镇)、四甲(十家村)、五甲(六团湾、烟墩屋)、六甲(瞿家宅)、七甲(在六甲北)、八甲(小普陀)、九甲(姚家庙)、十甲(土地堂)。七团辖4甲:一甲(江家路、六角亭、腾驾桥),二甲(银杏码头、七团行),三甲(沙泥码头、营房圈、十一墩),四甲(潘家桥、牛郎庙)。
*十六年(1927年),南汇县实行区、乡(镇)自治制,设10个区、334个乡、42个镇。镇域属南汇县第二区,辖腾驾镇、盐仓镇、祝桥镇、江镇等4镇,新华乡、川东乡、凉亭乡、高桥乡、滨海乡、长沟乡、亭东乡、育民乡、澜港乡、望楼乡、大沙乡、五灶乡、施湾乡等13乡,下有168保,1809甲。
*二十三年(1934年),南汇县调整行政区划,将10个区合并为8个区,原334个乡、42个镇合并为111个乡镇,乡以下保甲制不变。施镇与湾镇同属于一乡,取名施湾。
*三十一年(1942年),南汇从江苏省划出,镇域属伪上海特别市南汇特区二分区,江镇、施湾出现伪维持会。
*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回南京,南汇县仍归属江苏省辖,镇域属江苏省南汇县辖。
*三十五年(1946年)2月,南汇县析并乡镇,调整行政区划,保留原8个区,111个乡镇调整为58个乡镇,江镇、高桥合并为江镇乡,新华、川东合并为新东乡。同年11月,又将江镇乡、新东乡合并为七团乡。镇域属南汇县第二区(区公所设祝桥镇,又名祝桥区)辖3镇6乡,镇域的江镇、江镇乡、新东乡、邓海乡、施湾乡时属该区。
*三十六年(1947年),南汇全县58个乡镇合并为30个乡镇,祝桥区撤销,江镇乡、新东乡合并为七团乡,施湾、邓镇、滨海、烟墩合并为六团乡,重编保和甲。六团乡下设12保、199甲,七团乡设11保、202甲。
*三十八年后(1948年),保甲并大,六团乡下设10个保,每保设保长1人,保干事1人。
1949年5月镇域。6月,南汇县由中国人民*军事管制委员会(军管会)辖,设1市1区6个乡镇联合办事处。镇域属第一乡镇联合办事处辖下,江镇建七团乡公所,施湾建六团乡公所,乡以下旧保甲制既不予承认,也不立即宣布废除。同年9月,废除保甲制,建立新的区、(小)乡、村建制。镇域属江苏省南汇县祝桥区。撤销六团乡,分别建立邓镇、滨海、望楼、施湾、烟墩5个(小)乡;撤销七团乡,分别建立江镇、新营、川东、双亭、营房5个(小)乡,辖下属各村。
1950年5月,镇域从南汇县划归川沙县辖,建立川沙县江镇区,成立江镇区公所。区*设在江镇镇西首(今乡*地址),下辖10个乡、130个村,即今江镇地区烟墩乡、江镇乡、新营乡、川东乡、双亭乡,今施湾地区的施湾乡、邓镇乡、滨海乡、望楼乡;以及今属蔡路地区的营房乡。
1953年初,各乡成立党支部统一领导、主持各乡的日常工作,农民协会随之消失。
1954年10月,江镇区和城厢区合并建立城南区,设立城南区公所。城南区下辖15个乡:今江镇地区的烟墩、江镇、新华、川东、双亭,今六团地区的龄楼、储店,今施湾地区的滨海、望楼、施湾、邓镇以及今黄楼地区的三房、横东、赵行、高桥。同年11月,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先有初级合作社,初级社基本以自然村组建而成,规模小的一二十户、大的七八十户或更多。1954年11月,营房乡从镇域内划出,纳入合庆区。
1956年春,掀起了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级社时期,下设若干生产队。
1957年9月,川沙县撤区并乡,城南区撤销。原邓镇、滨海、施湾、望楼、储店各小乡合并为施湾乡,原烟墩、双亭、川东、江镇、新华各小乡合并为江镇乡。并分别成立乡*、乡*。
1958年9月,建立乡人民委员会,实行乡、村建置。是年9月18日,江镇乡在川沙县范围内成立了第一个人民公社——跃进人民公社。公社由江镇乡的25个农业社,6000多户24500人组成。同月,施湾建立红星人民公社。年底,由跃进(今江镇)、红星(今施湾)、英雄(今黄楼)3个公社合并,命名为江镇人民公社(大公社)。
1959年5月大公社分拆,按原跃进、红星、英雄人民公社的规模,分别建立江镇、施湾、黄楼人民公社,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江镇公社下辖22个大队、161个生产队和江镇居委。
1960年,*发文,人民公社实行二级所有制,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1年再次调整公社规模,将公社的柴场大队及和平大队西半部划给城镇公社,共和大队第七小队划给六团公社。此时,江镇公社下辖21个大队、142个生产队。镇域建跃进、红星、英雄3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公社建立初期实行军事化建制,人民公社行政机构称团部,团以下设营、连、排建置。此*不久被取消。
1958年11月,川沙县从江苏省划归上海市,镇域属上海市川沙县辖。
1961年10月,川沙县调整人民公社规模,施湾公社(原红星人民公社)红二大队、红三大队、储店第一至第五大队、62个生产队划归六团人民公社。同期,江镇公社的共和大队第七小队(高桥生产队)划归六团公社,柴场大队及和平大队的太平生产队划归城镇公社。1961年底始,逐步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江镇公社原有22个生产大队调整为24个生产大队,135个生产队调整为152个生产队。江镇公社还下辖江镇居民委员会。1961年建立邓四大队。
1966年撤销邓四大队,分划给邓三和滨五大队。
1967年初,因“文化大*”“造反派”夺权,人民公社行政组织一度瘫痪,由“抓*、促生产”领导小组代替行政组织职能。同年7月,江镇公社*委员会成立。
1971年,由川沙县*组织围垦海涂后建立的垦区新建片划归施湾公社管辖,新建片设有新一、新二、新三3个生产大队。至此,施湾公社下辖16个生产大队,江镇公社下辖21个生产大队。
1976年,施湾新一大队为“公社、大队二级核算制过渡”试点单位,把原来10个生产队撤并,分设为3个耕作区、1个企业建置。1983年后又恢复到原来的10个生产队。
1984年,江镇乡面积为25.36平方公里;施湾乡面积为22.86平方公里。合计48.22平方公里。1984年4月,江镇公社、施湾公社党、政、社分设,分别建立*江镇乡委员会、江镇乡*、江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施湾乡委员会、施湾乡*、施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92年10月11日,*批准设立浦东新区,川沙县撤销。
1993年1月1日浦东新区正式挂牌成立,镇域转属浦东新区管辖。
1995年,浦东新区撤乡建镇,实行镇辖村行政*。江镇乡、施湾乡分别改为江镇、施湾镇。
1996年,浦东国际机场建设工程征用新一、新二、新三、望一、新龙村的全部及望二、望三、滨二、滨三、滨四、滨五、红旗、立新村的部分土地,镇域减少9.46平方公里。新一、新二、新三、望一、新龙村建置撤销。
1998年,浦东国际机场及其配套工程征用江镇16个村民小组土地;征用施湾4个村55个村民小组土地。1998年9月7日,经上海市府批准,撤销江镇、施湾镇建制,两镇合并建立机场镇,下辖32个行政村、6个社区。
(一)截至2005年,植物类有树木槐、杉、杨柳、皂角、冬青、枫杨、柘朴、榉榆、黄杨、扁柏、楮、桃、李、乌柏、香樟、枸杞、红枫、银杏、梧桐、桂花、腊梅、广玉兰、桔子、梨、苦楝、樗(臭椿)等20余种。
(二)截至2005年,动物类的兽类鼠、鼬(俗称黄鼠狼)、獾(俗称猪獾)、狸(俗称野猫)、水獭、刺猬因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而濒临灭绝。蝙蝠、野兔因生存环境改善而迅速增加。
截至2005年,水产类淡水鱼有鲫鱼、白鱼、黑鱼、鳊鱼、塘里鱼、昂刺鱼、黄鳝、泥鳅、鳜(俗称桂鱼)、鳗(俗称鳗鲤)、鳖(俗称甲鱼)、乌龟。
截至2005年,贝壳类有蚌、蚬、蟹、虾、蟛蜞、螺蛳、小龙虾等。
截至2005年,两栖爬行类蛇类有青蛇、赤练蛇、蝮蛇、蜥蜴(俗称四脚蛇)等。
截至2005年,蛙类有青蛙、金线蛙、蟾蜍;沿海湿地还有蝾螈(俗称“弹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