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1:06
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
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2.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3.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4.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5.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6.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2.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3.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4.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5.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印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1:07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具体法律规定及其处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1:07
生活奢靡,酗酒*,生活作风,家庭暴力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1:08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