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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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36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扩展资料

能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二、不得违反上述《通知》的规定,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在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前提下,党员包括领导干部与老乡、校友、战友聚一聚,属于正常人际交往,并不违反党的纪律。

参考资料来源:凤城市人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怎么界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36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37

你得从规定中找出禁止参加的条款,然后看后面的处罚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37

情节严重的话最低也是严重警告,或留党查看,或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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