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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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4:08
安人口发(2008)19号
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
根据《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的通知》(陕人口发[2008]61号)精神,为了切实抓好我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计划用两年时间共分两批进行,我市石泉、平利、旬阳、白河、汉阴县被列入第一批,从2008年7月1日启动至2009年6月底结束,其余县区被列入第二批,从2009年1月启动至年底结束。项目将为全市农村2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包括常住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体检、妇查、电子*镜、B超、乳腺诊断、白带涂片等妇科检查,每县区要选择医疗条件好的地方为农村40岁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宫颈癌筛查,检查对象不少于100名。要求各项目县应查对象受检率达到80%以上,所有受检对象都要建立电子档案,使受检对象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在县区*成立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工作职责,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夯实工作职责。项目以县区为单位实施,市上统一协调,各县区人口计生局要会同卫生局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可能出现的医疗安全抢救预案。并就项目实施中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录入、后勤保障、检查评比等工作,抽调人员组成相应的工作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阶段完成拟定的工作任务。市人口计生局成立保障督查、宣传技术、信息录入3个工作组,不定期对各项目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保障工作经费。这次项目检查经费由省人口计生委按每个检查对象20元标准拨付到县,启动前拨付一半,结束后拨付一半。各项目县区人口计生局要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预算组织管理、增添检查和电子录入设备、检查药剂和耗材采购以及检查经费不足部分的补助等工作经费需求计划,根据经费缺口,积极争取县区*、*的重视支持,增加财政预算,列专项项目实施经费,同时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为从事检查服务的县乡服务机构拨付检查经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项目县区要建立县区、乡镇二级项目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使用、组织领导、服务程序、健康检查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分级监督检查。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拟定项目涉及的所有环节免费,各县区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编造检查档案骗取检查费用和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要予以严肃处理,已收取检查对象的费用要及时退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会同财政部门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结果审核;要组织专家指导组对医疗服务人员的技术操作和档案书写进行培训和指导,对已出现的不规范的检查环节要责令及时改正,对已接受检查的育龄妇女进行满意度和诊疗效果的追踪调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服务质量差,经费使用混乱的乡(镇),要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上也将对各县区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就项目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实施准备、后勤保障、各阶段任务安排、健康档案录入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附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和医疗安全抢救预案,于8月10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局,经审查通过后实施。市上就项目实施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项目县区人口计生局要把健康检查项目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开展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宣传教育,营造浓郁的社会宣传氛围。在县域内交通要道、集中居住区和县城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印制一定数量的宣传品,结合整体工作安排,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向育龄群众宣传项目的检查方式和内容,使受检对象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在集中开展健康检查期间,就检查项目的作用和意义及常见妇科疾病的防治为育龄妇女开展专题培训,集中播放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专题片。
(二)摸清工作底子。各项目县区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对本县区农村2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常住、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统一格式,搞好检查对象的摸底统计工作(表格附后),如实准确地上报摸底情况。
(三)明确阶段任务。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各项目县区要按照成立机构、项目准备、实施项目、总结评比四个阶段开展工作,项目实施要与季度“三查”、流出人口集中返乡时间、农村生产空闲时间相结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分阶段项目任务实施规划,确保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四)强化优质服务。各项目县区要充分利用县乡服务阵地和流动服务车,按照规划分阶段、集中时间开展健康检查,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医疗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要积极与卫生部门协商,可落实县乡医疗保健机构协同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健康检查要按照宣传告知、健康教育、免费检查、提出治疗建议和效果随访五个环节开展服务。要把对检查对象的宣传引导贯穿始终,不能强制群众接受检查;参与检查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医师以上职称;工作人员要衣着统一,用语规范,态度和蔼,充分体现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检查操作、档案书写要规范,疾病诊断要严谨准确,不能确诊的病例要提出转诊或复查意见,对确诊病例要做出科学的治疗建议;对确诊患病的检查对象要做好定期回访服务,开展跟踪服务。
(五)建立健康档案。各项目县区要抽调县乡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的人员组成档案录入组,在项目实施前进行集中培训,信息录入设备不足的乡镇要及时配置设备。健康检查档案要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建档,按照全省统一的表格样式,逐项录入,确保受检对象健康档案录入率达到100%。
(六)认真总结评估。各项目县区要每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的通知》所附的汇总表、分析表、统计表逐项统计,并附书面分析材料,于每季度结束前10天内上报市人口计生局宣技科。项目结束后要对本县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根据检查统计资料对本县区育龄妇女生殖系统常见疾病发生类型、发生率、年龄分布等内容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初步防治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于项目结束前一个月内报市人口计生局宣技科。
附:
1、安康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
2、安康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组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3、安康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摸底汇总表;
4、安康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摸底登记表。
2008年7月23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健康检查 项目 通知
抄 送:省人口计生委。本局领导,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计生服务站。档(二)
安康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安康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
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贺长铭 市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副组长:尹 红 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
成 员:袁春英 市中心医院功能科主任
周兴伟 市中医医院超声科主任
荆成宝 市中心医院临检中心主任
谢万华 市中医医院临检科主任
朱艳屏 市计生宣技中心主治医师
附件2
安康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
工作组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项目总指挥:唐纹
保障监查组
组长:周振锋 成员:李毅 胡正茹 曹文平
负责对项目县区的组织领导、经费使用、服务程序、分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总结分析报告。
宣传技术组
组长:尤自义 成员:王恩刚 熊炜 朱艳屏
负责项目的社会化宣传,对已查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和项目县区的宣传效果评价,组织专家指导组对项目实施开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检查操作和档案书写规范达标。
信息录入组
组长:柯昌军 成员:陈志炜 张松涛 陈诚
负责对项目县信息录入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核查受检对象电子档案录入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受检对象电子档案录入率达到100%。
各工作组要根据工作安排,采取结合日常工作随机指导检查与集中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自负责的单项工作进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4:08
您好 这个最好直接打电话或者到地方咨询下 很多都会有变数的 或者根据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