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4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25
首先,如果发现自己的爱人是*的话。那么建议首先应该选择与自己的爱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您的爱人共同分析造成出现性取向异常的根源。
多数情况下*朋友是可以在幼年时期追溯出由于遭受过一些不良的事件刺激。或者被性侵犯,导致出现的性取向异常情况的。
不知道你的判断是否准确,*其实是非常典型的一种性心理偏好,一般表现的是比较明显的,除非患者是刻意的去压抑自己的真实的性心理,像这样患者本身是长期处于一种痛苦压抑状态,如果你们还没有办法明确诊断的话,可以去心理科做一下家庭性的心理咨询治疗,这样能够帮助你们判断以及调节你们接下来的关系。
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
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如果你不能接受就果断放弃,就把他当成是一个不爱你的男人放弃,以免痛苦终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26
当然是离婚!
很多女性为了保护自己,干脆忍气吞声,选择停留在婚姻里面。她们的丈夫可能是自私,也可能是懦弱,不敢面对社会的期待和压力,也无法放弃自己真实的性向。
不管是哪一种状况,最终的选择在于自身。但是如果她们也都选择沉默的话,也就成为了丈夫的同谋,将不幸的婚姻维系下去。有勇气地选择离去,不接受这样自私、只满足一方需要的关系,才会开启一段新的生活。
不过离开了、结束了,伤害和负面影响也许还没有结束,为了不将这一次的经验带到下一段关系,后续的处理问题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去关注的。
不少人会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很多美好的青春时光在之前的那段关系里面,但是最关键在于我们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去想,这几年的关系,什么是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我们有没有什么成长或改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26
*隐瞒了性向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属于正常的有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隐瞒性向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一种。而且公民的*倾向及行为,法律尚无禁止性规定。因此,无论是否*倾向,均不影响双方自愿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属于有效的婚姻。如果发现被隐瞒性向,可以通过起诉婚姻以求获得赔偿。而且*隐瞒性向结婚的行为不构成骗婚。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诈骗罪是违法的。
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27
接受不了的话果断离婚,不要委屈自己,不要对婚姻丧失希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28
你老公喜欢男人,说明他不喜欢你,但是他既然选择跟你在一起,就肯定是对你也有一点喜欢的,尝试着去改变他的性取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