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2:23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3:53
需要。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如果职工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的话。在12月份确认一下就可以在2020年享受,无需重新填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5:11
需要,只要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就都需要重新修改,“扣缴义务人”可以理解为原单位(公司),跳槽后如果没有选择新单位(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就不会使用专项附加扣除的算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7:19
有信息变更,最好还是重新填写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9:43
同问,如果2019年2-3月辞职,要重新填写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2:25
不需要了,填了一次相关信息是可以在税局的系统中调用的
具体如下:祥细点介绍一下。
新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指引
-------税信通会计理解的新个税附加扣除
新个税即装执行,税信通会计受邀参加了新个税的培训和学习,新个税两个重要的变化是:1、提高了税前扣除成本。2、设计有六项附加扣除项目。由纳税人自行填报扣除。如何扣除,现在税信通会计谈谈一下学习心德。
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1、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2、自行申报办理。
3、相关补扣措施
1、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自行申报办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3、相关补扣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
子女教育:
1、扣缴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起止时间: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备查资料: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继续教育
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标准方式: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备查资料: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享受条件: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标准方式: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备查资料: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享受条件:
享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标准方式: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起止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吩
备查资料: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南宁市税信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9 01:23
这个按个人所得税法扣,少交税,不是想扣就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