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1:36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你的问题是你交了首付签了合同,按揭还没有下来,房子可以转卖吗?
那么个人觉得你这个房子是可以转卖的,关键有没有人要呢?能不能卖得出去啊?
因为你这个房子刚刚到手,以后啊,你就要卖给别人,这个可能就是需要啊,人家要来付一笔费用的,他妈人家愿意吗?人家还不如直接和开发商买,对不对?人家买不到吗?不可能的,对吧?
现在房子也不是很紧张,所以说你买到了房子,别人也能买得到,何必人家到你手里去买要多花钱呢?要多花几万块钱呢?
以上是个人对你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能够采纳
最后贵人祝你健康快乐,火云连连,万事如意,事假死神马到成功
下面是有关感情方面的一些小常识,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情感与价值的关系是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的关系,而后者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因此价值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也是价值理论和情感理论的基本问题。价值与情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情感以价值为基础
情感是人对价值的主观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偏差,甚至还会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完全的颠倒,但从总体上讲,情感的变化总是以价值为基础,主要表现为:情感的基本状态取决于价值的基本状态,情感的总体规模取决于价值的总体规模,情感的变化范围取决于价值的变化范围,情感的作用方式取决于价值的作用方式,情感的强度与方向取决于价值的大小与正负,价值一旦变化,情感迟早要发生变化。对于商人来说,互利互惠的经济往来是维持和发展彼此情感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互惠性,商人之间的情感是不能持久的;对于*家而言,*上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是维持和发展彼此情感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互助性,*家之间的情感是不能持久的;对于青年男女而言,工作和生活上的相互支持与配合是维持和加深爱情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这种支持与配合,男女之间的爱情是不能持久的;朋友之间的友情主要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不断加深彼此的利益联系,其友情才会越来越深厚,如果彼此产生了根本的利益冲突,则其感情迟早会衰减下来,并最终会转化为仇恨。
二、情感对价值的反作用
情感对于价值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可以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
(1)情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压抑、诱发、转移、强化或诱导人对某种价值的需要,可以相对自主地选择生存环境和发展方向。人有时可以有意识地压抑自己对于某种价值的情欲,时间一长,这种情欲可能真的基本上消失了,人对这种价值的客观需要也确实发生了改变或转移;人通常愿意主动帮助那些主观感觉良好的人,并主动与之建立互惠互利的关系,同时回避那些主观感觉不好的人,甚至有意中断已经存在的互利互惠的利益关系;人有时在某一个地方工作或生活得不开心,就主动辞职或搬家,并能很快地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人在情感的驱动下,可以对事物施加反作用力,并使之发生价值增值。这是人类与其它动物的根本区别。当然,这种反作用不能任意地和无限地施加,只能有条件地和相对有限度地施加,它在整体上受制于或服从于价值对情感的决定作用。人在情感驱动下所进行的价值创造活动必须严格地遵循基本的价值规律,并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情感的相对性
人的情感产生并运行于大脑,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大脑内部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价值,情感的这种偏离现象就是情感的相对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上的异步性
如果价值形式发生了变化,与之相对应的新情感需要迟滞一段时间才能形成与发展起来。也就是说,新情感的产生、发展与消失并不能与新价值的产生、发展和消失保持同步,需要迟滞一段时间。例如,当一个陌生人突然成为你的妹夫或连襟时,你对他的亲情通常不会马上建立起来;人通常会留恋或怀念那些已经离别或逝世的老朋友。
2.量度上的差异性
如果价值量发生了变动,情感的强度难以与之保持同步变化。例如,有些女性在遭到自己所钟爱男性的伤害或遗弃后,竟然不怎么恨他;相反,有些人仅仅因为几句话不投机,就大动肝火,事后又会悔恨不已。
3.方式上的局限性
价值关系的变化方式是无限的,而情感的反映方式却是有限的。人有时对于某些复杂的、隐含的价值关系及其变化产生不了情感,表现出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例如,当受到某些有毒物质的伤害时,人往往感觉不到;当受到指桑骂槐的攻击时,人有时还蒙在鼓里;当购买商品受到他人“温柔”地宰一刀时,人或许还感谢他的“优惠”价格;当面临灭顶之灾时,人或许还在寻欢作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1:36
不能。
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
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交这三笔钱,吓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
银行贷款给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就行。
当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经开始交月供了,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国土资源管理据备案了,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购房合同来过户,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去以二手房的名义过户了。而且银行说转按揭服务,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给你办,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贷款还清,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后再过户。如果你也想贷款,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了。
期房,最不靠谱的就是期房。面积缩水、承诺的东西达不到、物业管理不称心等等等等......
还有一个麻烦——现在房价上涨比较快,谁也说不清楚等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如果到时候房主涨价,不按现在的约定价格卖给你怎么办?你现在确定买房的承诺是你向房主交定金,而且一般这种房主都会要求你来还贷款,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你们谈崩了,那定金和你已经还的月供怎么办?
签协议是个办法,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找中介公司,谁知道房产证下来时这个中介公司、这家店、这个为你办事的业务员还在不在?
如果你还有别的选择,我劝你不要再考虑这套房子了。如果真想买,那你最好到国土资源局认可的、*开的公证处做个房屋买卖公证,在公证书里要有确定交易已经达成,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此房的所有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你的身上,房产证下来以后,原房主全权委托你办理所有过户手续(也就是不用原房主出面,你一个人拿着相关材料就能过户)等条款。这样你的利益能得到保障,房主那边也能拿到钱,以后过户的事他也不用操心,对你们双方都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1:37
可以,合同如果向房产局提交备案了撤销备案是要收手续费用的。关键是开发商愿不愿意为你办理这类手续,那就难说了,一般公司规定是不允许的,因为防止炒房现象出现,如果你是炒房的,劝你别这样做,(除非特殊情况)、我是做房产的,这些情况我见多了,开发商要保证自己的利益,是不会给你这样做的。而且国家*也不允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1:37
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
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交这三笔钱,吓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
银行贷款给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就行。
当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经开始交月供了,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国土资源管理据备案了,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购房合同来过户,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去以二手房的名义过户了。而且银行说转按揭服务,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给你办,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贷款还清,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后再过户。如果你也想贷款,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了。
期房,最不靠谱的就是期房。面积缩水、承诺的东西达不到、物业管理不称心等等等等......
还有一个麻烦——现在房价上涨比较快,谁也说不清楚等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如果到时候房主涨价,不按现在的约定价格卖给你怎么办?你现在确定买房的承诺是你向房主交定金,而且一般这种房主都会要求你来还贷款,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你们谈崩了,那定金和你已经还的月供怎么办?
签协议是个办法,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找中介公司,谁知道房产证下来时这个中介公司、这家店、这个为你办事的业务员还在不在?
如果你还有别的选择,我劝你不要再考虑这套房子了。如果真想买,那你最好到国土资源局认可的、*开的公证处做个房屋买卖公证,在公证书里要有确定交易已经达成,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此房的所有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你的身上,房产证下来以后,原房主全权委托你办理所有过户手续(也就是不用原房主出面,你一个人拿着相关材料就能过户)等条款。这样你的利益能得到保障,房主那边也能拿到钱,以后过户的事他也不用操心,对你们双方都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1:38
不可以,这种做法纯属炒楼花嫌疑,是国家坚决取缔的对象哟!!!房子转卖必须要等产权证和土地证坐下来完以后才能卖的,如果国家*如产权没有满5年,还需要额外交一大笔费用(营业税5.5%和个人所得税1%)。
4月15日国家出了新政:二套房首付5成,利率1.1倍。首套房大于90平的,首付3成。非本地纳税1年以上,不给贷款;
建议你想要卖房子,嘿嘿~~~~哥们/姐们!三思而后行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