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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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00:42
可以,不会有影响。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扩展资料:
征信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
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征信中心-征信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