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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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56
一、山地承包合同概论山地承包合同是相对于耕地承包合同而言的,二者的区别是耕地生产的主要是粮、油、棉作物。而山地承包合同中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杂粮或粮食以外的其他经济作物。譬如:我国南方主要的粮食作物为水稻,一般为农田,而山地承包合同的对象就是旱土,承包方一般在其承包地上种植茶叶、花生、黄花、果树等经济作物。从我国山地承包合同的实践来看,大多数承包方承包山地的目的是开发经济作物,部分是从事养殖业,如养鸡、放牧等。
与耕地承包合同相比,山地承包合同中土地自然条件相对于耕地来说要差一些;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方面山地合同要比耕地合同大得多,而且往往山地承包合同较耕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更长,这主要是针对耕地承包中的"转包"而言,我国农村耕地承包合同期限为法定期间,不存在规定期间的问题。因为这与作物的生长期限密切相关,譬如:耕地转包中其转包期限可以是半年,也可以是1年,而对于山地承包合同来说这么短的承包期一般是不可能的。如果承包方利用山地来种植葡萄、苹果树、柑橘树等等。那么二、三年都是达不到承包效果的,象这种合同往往是S年以上合同期,甚至更长时间。所以,在订立山地承包合同时,承包方要根据白己承包土地的用途,合理确定承包合同的期限,以便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而其时间界定的标准则依作物的生长期而定。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二、山地承包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山地承包合同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水土流失问题。这个问题有关的法律、*的规定是比较严肃的。其主要法律有:《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环境保*》等。根据《水土保持法》第8条规定;"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因此,承包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注意水土流失的问题就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无端地支付出一大批水土流失治理费,或者导致合同被*强制终止。因而,在山地承包合同中,当事人务必了解《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
《水土保持法》第13条规定:"各级地方*应当根据当地情况,组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农、林、牧场,种植薪炭林和饲草、绿肥植物,有计划地进行封山育林育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兜o",M 14条规定:"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小于25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具体范围由当地县级*划定公告。本法施行前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在建设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退耕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或者修建梯田。"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第18条规定:"在5度以上坡地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油茶、油桐等经济林木,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上述条款所述的山地,国家是禁止开垦的,因而一旦违反该条规定,必将导致合同无效的后果。
某些山地承包合同,除了当事人协商一致以外,还须*有关机关的审批合同才能有效成立。《水土保持法》第15条规定:"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的荒坡地,必须经县级*水行政部门批准;开垦国有荒坡地,经县级*水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县级以上*申请办理土地开垦手续。"《**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的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应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合同和协议经县级*批准生效后,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同时,在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中还要注意合同的期限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
指出:"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基于上述法律的规定及山地承包合同的实践,我们可以归纳出山地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下列方面:合同的审批,合同的订立,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的义务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水利灌溉条款,承包期满后地面附着物的处理条款,如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房屋以及果木等经济作物的处理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