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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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7:48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指各级*机关,多指*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红头文件”始于南北朝的西魏时期,当时有位出色的*家苏绰,他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长算术。据《周书·苏绰传》记载: “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由此可见,我国今天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而“红头文件”已经有1400余年的历史。首先需说明的是一个完整规范的文件必须由文件头(也就是发文单位,但于文件的最上头)、文件编号、文件主体、发文单位、成文日期、主题词、抄送单位等要素组成。我国各级*、*的文件,其最上面标注的是发文机关,由于我国官方都认为红色是最能体现我国国情的颜色(如国旗、党旗等),因此文件的发文机关都用红色标注(从**、*到最基层的乡镇*、*),所以被人们俗称为“红头文件”。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几个单位联合发文,因为一年到头这几个单位联合发文的情况不是很多,所以会临时出现用黑色来代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