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6:18
一个客户能买多份家族信托1、对信托当事人的尽职调查:
(1)委托人
除对委托人基本身份信息的核实等常规尽职调查内容外,建议信托公司根据《反洗钱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委托人进行反洗钱和恐怖融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2)是否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3)是否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4)是否因国家有关机构要求协助调查;5)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6)所处行业是否为易发生违法犯罪的高风险行业。
(2)第三方
如家族信托的投资管理中涉及第三方监管或享有决策(参与)权的第三方(如信托中设立保护人/执行人制度)的,则建议信托公司应对该等第三方进行尽职调查,调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等第三方的身份基本信息、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从事职业/主营业务是否与信托财产投资运作范围存在利益冲突、相竞争的情形、是否存在可从信托财产投资中获取利益的情形、是否违反监管部门关于相关投资标的实际控制权(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规定等。
(3)受益人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一般不仅为委托人一人,委托人亦可能不是受益人,此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应对家族信托设立时或存续期间确定的受益人进行尽职调查,除对受益人基本身份信息的核实等常规尽职调查内容外,还建议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受益人与委托人的亲属关系,受益人与委托人是否存在通过信托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可能、是否存在委托人通过信托向受益人进行行贿的可能;2)受益人与第三方的关系,第三方是否与某个或全部受益人存在利益关系,是否存在第三方通过信托向受益人输送不当利益的可能,是否存在第三方通过信托向受益人进行行贿的可能。
2、对信托财产的尽职调查
对于家族信托委托人于家族信托成立前或家族信托存续期间交付的信托财产,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尽职调查:
(1)信托财产来源、形成的合法合规性;
(2)信托财产无权利负担,如信托财产上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权,是否存在已转让、设立信托、设置担保、权属存在争议、被查封、冻结等影响家族信托效力的情形;
(3)委托人合法收入与信托财产的匹配性,不存在信托财产远超过委托人合法收入所得,或委托人资不抵债的情况;
(4)委托人纠纷情况,是否存在对委托人资产将(已)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