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自己在公司辞职了,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31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5:07

不能。  

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辞职的,不能主张经济补偿。事后以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经济补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一种单方行为,其辞职选择权在于劳动者,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辞职,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行为一经送达至用人单位即生效,也就是说以其当时做出的解除合同的原因的意思表示为准,在劳动合同的解除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存在一定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当即直接解除。劳动者有依法行使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选择对因何原因向用人单位解除权,此种选择权赋予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没有经济补偿的辞职理由。在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已作出明确的解除原因情形下,就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反言原则,劳动者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在仲裁或者诉讼中主张其权利。  

劳动者以辞职方式主张经济补偿的前提应是用人单位至少存在一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情形,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以明示方式告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其经济补偿能否得到支持的前提与基础是劳动者是否有效及时向相对人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 莫让辞职理由成为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的绊脚石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