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给员工交五险一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02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1 05:31

1、社保材料的准备:公司需要到单位营业执行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单位社保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现在基本都是三证合一);公司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需到人社局领取)。

2、公积金材料的准备: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公司拥有给员工后,方可给员工办理五险一金。

3、员工办理五险材料准备:提交材料: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4、五险的办理: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5、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需要提交的材料: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6 21:14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法缴纳五险,不存在农村户口缴纳三险这一说法,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如果单位人数少,流动大,或者企业的相关执照还没有办理,可以选择,人事代理服务中心这样的社保代缴机构,进行社保代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9:45

法律分析:公司要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需要进行社保登记和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携带相关材料去办理社保和公积金。

1、五险办理程序

一、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二、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被授予“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三、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四、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

2、一金办理程序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