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2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8 20:34
离婚上诉第一次和第二次间隔为六个月。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中,*判决不予离婚的,或者是双方经过调解和好了的,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应该在收到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了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同时还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起诉期第一次和第二次的相隔时间,在具体问题处理时候,如果调解无效,夫妻两人确实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判定离婚,不过,有问题发生还是希望能够好好沟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