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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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2:31
可以
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在全市实现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企业在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区、县级市、下同)内增设经营场所,不需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但应当申报经营场所信息。企业在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外增设经营场所,应当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
(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
(二)在区(县级市)以上*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