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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伤保险单独参保保费如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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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核定

1.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职工

保费=非全日制人员协议期内月均收入×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执行同期社保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举例:非全日制人员协议期内月均收入:4000元,企业为二类行业,缴费费率为0.4%。

保费=4000*0.4%=16元/月

2.实习生

保费=实习生实习协议内月均收入×协议期月数×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执行同期社保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举例:实习生实习协议内月均收入:3800元;协议期月数:6个月;企业为四类行业,缴费费率为0.9%。

保费=3800*6*0.9%=205.2元(一次性征收)

3.超龄人员

保费=超龄就业人员协议期内月均收入×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执行同期社保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举例:超龄就业人员协议期内月均收入:3000元;企业为三类行业,缴费费率为0.7%。保费=3368元(缴费下限)*0.7%=23.58元/月

注:非全日制人员、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参与单位正常结算,以自然月为结算期,次月由税务部门征收;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参与单位正常结算,以实习协议期为结算期,次月由税务部门一次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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