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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无故辞退,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了第27天怎么办

来源:一二三四网


劳动仲裁适用于各种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履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问题,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被试用期无故辞退且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的辞退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雇主无故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剥夺员工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入职通知、工资支付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调查,并根据法律规定判定是否给予经济赔偿。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各类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仲裁适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辞退与离职等争议。此外,涉及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问题也可申请仲裁。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入职通知、工资支付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有需要,您还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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