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二审不必开庭审理,除非被告人、自诉人及其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可决定不开庭审理,但需讯问被告人,并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律分析
自诉案件二审不一定要开庭审理。自诉案件中只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可以不开庭。第二审人民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拓展延伸
二审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和要求
二审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根据法律规定召集相关当事人出庭,包括原告、被告以及证人等。其次,法庭将组织庭审过程,包括审查证据、听取双方辩论等。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最后,将在庭审结束后宣判判决结果,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应的程序。开庭审理的要求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出庭参与、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辩论的公正性等。通过开庭审理,法庭可以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法裁决。
结语
二审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并非必需。只有在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才需要进行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可以选择不开庭。在决定不开庭审理时,二审应当讯问被告人,并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开庭审理程序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法裁决,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出庭参与、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以及辩论的公正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