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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

2023-10-10 来源:一二三四网


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

第一节 勘测

一、勘查时,应对拟定的通信线路所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井等,应告知测量和施工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二、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坎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冒然跳跃。

三、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四、移动大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行驶,须将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火车驾驶人的误会。

五、冬季在雪地测量,应戴有色防护镜,以免雪光刺伤眼睛。

第二节 打洞

一、在市区打洞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备。如有上项地下设备时,应在挖到40厘米深后,改用铁铲往下掘,切勿使用钢纤或铁镐硬凿。

二、靠近墙根打洞时,应注意是否会使墙壁倒塌,如有此种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三、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打长方形或H杆洞有坍塌危险时,洞深在1米以上时,必须加护土板支撑。

四、打石洞需要火药爆破者,必须由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执行任务。对执行爆破任务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在市区内或者居民区及行人车辆繁忙地带,绝对不能使用爆破方法。

五、打炮眼时,掌大锤的人,一定要站在扶钢纤的人的左侧或右侧,严禁对面操作。

六、土石方爆破注意事项: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二)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雷管的药包要轻塞,不准重击,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三)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人员全部避入安全地带,方准起爆。

(四)用电雷管起爆,应设专用线路,起爆装置要由接线人负责管理;用火雷管起爆,要使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五)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爆破,应指派熟悉爆破人员专门处理。未处理完,其他人员不准进入险区。

(六)大、中型爆破,事先应编制方案,报经上报批准。

七、在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以及其他设施附近,一般不得使用爆破法;如必须采

用爆破手段时,只能放小炮(炮眼一

次深度小于50厘米),而且炮眼上方应盖以荆笆或树枝等物(点“炮”前必须通知屋内和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防止石块飞起伤人损物。

第三节 立杆、拆杆、换杆

一、立杆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组织,明确分工。立杆前检查立杆工具是否齐全牢固,参加立杆人员听从统一指挥,各负其责。

二、立杆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场地。在房屋附近立杆时,不要碰触屋檐,以免砖、瓦、石块落下伤人。在铁路、公路、厂矿附近及人烟稠密的地区,要有专人维持现场,确保安全。

三、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工作。

四、上杆解线和拆担前,应首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如发现危险电杆时,必须用临时拉线或杆叉支稳妥后,才可上杆工作。

五、拆除电杆,必须首先拆移杆上线条,再拆除拉线,最后才能拆除电杆。

六、不在原洞更换电杆时,必须把新杆立好后,自新杆攀登,并把新旧杆捆扎在一起,然后才能在旧杆上进行拆除移线或附属设备工作。

七、更换电杆时,如利用旧杆挂设滑车,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腐朽情况;必要时,应设置临时拉线或支持物。放倒粗大旧杆时,应在新杆上挂设滑车。但如旧杆细小,

亦可用绳索以上端系牢旧杆,另一端环绕新杆一整圈后,用手徐徐放松;杆上禁止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八、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套应拴放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上,以防“打前沉”,吊车位置应适当,发现下沉或倾斜应采取措施。用吊车拔杆,应先试拔;如有问题,应挖开检查有无横木或卡盘等障碍。

第四节 登高

一、从事高空作业人中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已折断腐烂者或不牢固的电杆,在未加固前,切勿攀登。还应观察周围附近地区有无电力线或其他障碍物等情况。

三、上杆前仔细检查脚扣和保安带各个部位有无伤痕,如发现问题不可使用。

四、到达杆顶后,保安带放置位置应距杆梢50厘米的下面。

五、利用上杆钉上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装设是否牢固。

六、利用上杆钉、脚扣上杆时不准二人同时上下。

七、利用上杆钉或脚扣在杆上工作时,必须使用保安带,并扣好保安带环方可开始工作。

八、杆上有人工作时,杆下一定范围内不许有人;在市区内,必要时用绳索拦护。

九、高空作业,使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十、上杆时除个人配备工具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材料工具。站在杆上、建筑物上与地面上人员之间不得扔抛工具和材料。

十一、杆路上有一部分电杆朽烂者,凡须进行工作之电杆,及可能因邻杆工作而致张力不平衡的电杆,都应在加做临时拉线或临时支撑装置后,才能攀登。

十二、在紧拉线时,杆上不准有人,俟紧妥后再上杆工作。

十三、使用吊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吊板上的挂勾已磨损掉四分之一时就不得使用,坐木板及连绳捆扎应牢固。

(二)坐吊板时,必须扎好保安带,并将保安带扣在吊线上。

(三)不许有两人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

(四)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不准使用吊板(不包括2.0/7)

(五)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抓抱而过,造成意外人身事故。

十四、在楼房上装机引线时,如窗外无走廊晒台,勿立在或蹲在窗台上工作;如必须

站在窗台上工作时,须扎绑保安带。

十五、遇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十六、遇雷雨天气,禁止上杆工作,并不得在杆下站立。雨后上杆须小心,以防滑下。

十七、上建筑物工作时,必须检查建筑物是否牢固,不牢固不许登上。

十八、在房上工作时必须注意安全(在屋顶上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机制水泥瓦走脊、楼顶内走棱。要避免踏坏屋瓦)。

十九、在屋顶内天花板上工作,必须用行灯。并注意天花板是否牢固可靠。

二十、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不许肩扛推拉,小对数电缆可以用梯子支撑,并注意周围有无电力线。

二十一、接续架空电缆进行烧腊封焊或进行焊接线条时,应在接头下悬挂一适当的盛器,以盛接煮热的白腊余锡。并劝阻行人不要在下面行走,以防烫伤或灼伤。

二十二、凡沿电缆吊线上工作时,不论是用滑行车或竹梯,必须先检查吊线,(用绳索跨挂于吊线上,以一人的重量加于绳上,先作试验)确知吊线在工作时不致中断,同时两端电杆不致倾斜倒折,吊线卡担不致松脱时,方可进行工作。

二十三、使用平台接续架空电缆时,必须仔细检查平台是否确实扣扎妥当,安全可靠。

第五节 一般架设及拆除

一、在杆上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被树枝卡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现象及其他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伤人。

二、在跨越列车往返频繁的铁路上放设拆除电缆、裸线时,可采用环系渡线法(参阅图三),并应设专人观察指挥,当列车驶近时,应停止架线工作。

三、当架线中遇火车到来时,必须迅速将线条收紧,不得使机车或列车挂着线条。

四、向宅内架设引入线时,须装妥引入支架后方可架设,并须用力收紧,避免线条下垂妨碍交通。如跨过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另有一人用绝缘棒托住引入线,切勿搁在电力线上拖拉。

五、在拆除线路的工作地方,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六、拆除终端杆线条时,须先由最下层两边逐条向中间松脱,(应用绳索系牢慢慢放下)不得一次将一边全部剪断。

七、对中间杆的线条,应将全部扎线拆开,拆至最后几条时,必须注意电杆本身有无变化;如发现电杆有折断的可能,应立即下杆,采取措施后再行工作。

八、在剪断线条时,应先与有关杆上人员联系,提醒有关人员注意。

九、切勿将任何线条扣于身上,以免被线条拖跌。

十、在收紧拉线时,扳动紧线器以二人为限,工作时必须在紧线器后边的左右侧。

十一、跨越供电线路、公路、街道、河流、铁路等的线条,应将其跨越部分首先拆除。

十二、铜线上有铜绿,在工作时,勿直接用手揩试眼睛。

第六节 过河飞线

一、架设过河飞线,最好在汛前水浅时施工;如在汛期内施工,须注意水位涨落和流速度,避免发生危险。

二、各种工具在使用前,须详细检查与配置,注意吕宋绳、滑车、绞车等之粗细、大小、拉力、载重等是否安全。

三、在水面较宽的河流上架设飞线,如条件许可,应雇用轮船或汽艇施工;如无轮船或汽艇,为不使线条沉到河底,应雇用适当数量的木船。在水流湍急的河流施设飞线时,须备适当的救生设备。

四、船上工作人员站的位置,应在线条张力的反侧,以免线线条收紧时被兜入水中。

五、线条架在木担或弯脚后,慢慢紧起,各船上工作人员,应按预定的信号(旗或口哨),行动一致,同时要注意线条腾起时的罢动情况,勿使触及人身。

六、在通航河流上架设飞线时,应在架设飞线之前,与航务管理机关及关部门进行联系,在施工地段内所有水上交通应暂时停止,必要时登报公告,并请水上公安机关派专人至上下游,以红旗通知来往船只。

七、遇有船只冲下,无法阻挡,会钩住线条时,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必须将线条两端剪断,以防发生翻船的危险;同时两岸杆上的工作人员,应迅速下到地面,以免电杆被线条拉动发生危险。

八、在河边沙滩及沼泽地带工作,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如感觉有越陷越深的现象,不可用力挣扎,必要时卧倒呼救或往回滚返。救护人员应在泥沙上面铺好木板前往营救,或用绳索的一端掷给遇难人,用力拉救。

九、剪断钢线时,应将线头徐徐松放,以免突然卷缩弹伤人员。

十、在改筑过河飞线撤线时,应用大绳从线担上绕过拴住紧线器尾巴,钳口夹住线条,杆下拉紧大绳,使茶托松劲后,再剪断导线,徐徐松绳使线条落地。撤线必须先撤木担两则的第一、四线对,再撤二、三线对。

第七节 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工作

一、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注意各种供电线的设备。在电力线下或附近紧线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及做拉线等工作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如下:

(1)35千伏以下线路为2.5米;

(2)35千伏以上的线路为4米。

二、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条时,没有辨明清楚该线使用性质时,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三、在通过供电线工作时,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须在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属停电后,才能开始工作,但仍须带胶皮手套,穿着橡套鞋及使用胶把钳子。

四、开始上杆前,应沿电杆检查架空线条、电缆及其吊线,确知其不与供电线接触,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条、电缆、吊线,确知没有电后再进行工作。如发现有电,应立即下杆,并沿线检查与供电线接触之处,妥善处理。

五、在三电(电灯、电车、电话)合用的水泥杆上工作时,必须注意电力线、电灯、接户线、电车馈电线、变压器及刀闸等电力设备,并不得接触。

六、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切不可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必须用下列的方法牵引线条。其方法是在跨越两杆各装滑车一个,以干燥绳索作成环形,(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米)再将应挂线条,缚于绳上,牵动绳环,将线条徐徐通过。在牵动线条时,勿使过松,免得下垂触及电力线(图略)。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子,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尽管如此,放线车和导线均应很好接地以防万一。

七、如应挂线条之杆档过大时,除将应挂线条缚于绳环外,并在引渡时每隔相当距离用细绳在绳环上系一小绳圈,套入线条,以免线条下垂,触碰供电线(图略)。

八、遇有电力线在电信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工作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有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九、当电话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落在地上时,除指定专人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外,其

它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工作,保护现场,禁止行人走入危险地带,不可用工具触动线条或电力线。

十、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电灯线时,不得使用吊板。

十一、在地下电缆与电力电缆交叉平行埋设的地区进行施工时,要特别注意,必须反复核对位置,确实无误时方可进行工作。

十二、在带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工作前,应带上胶皮手套。用地线试验或用试电笔检查是否有电,并接好地线。拆除地线时,必须先将全身离开地线,再戴上胶皮手套将地线拆下。

十三、现场需用临时电灯时,应指派专人装设(要得到供电局同意),其他人不得担任此项工作。所有的电工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所用的导线要仔细检查,发现漏电时应报告班长及时修理或更换。

十四、跨越高压电力线装拆话线,必须事先联系,等停电以后再行工作,必要时设专人看闸。工作者必须使用绝缘胶鞋、胶手套、胶把钳子。

十五、在高压线下穿线条时,应将施工放的线条用绳索控制在线担上(不捆死),特别是在通信线吊档放线或紧线时,更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线条跳起,碰到高压线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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