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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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7 14:46
对诉前保全的财产强制执行要满足的条件是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应尽义务,具有管辖权,申请人也是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才能强制执行。
一、执行他人诉前保全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管辖。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诉前财产保全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转移更多的财产,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不代表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采取了保全措施后,原告没有递交诉讼状,会解除保全措施,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也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