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历朝历代,古人对于死者基本都非常宽容,大多抱有“死者为大”的观念。比如古代王朝极为重视的爵位和官位,就对死者毫不吝惜——生前经历千难万阻才得到公侯爵位的,死后极有可能被皇帝追封为王;生前只是普通一二品官员的,死后也可能追赠三公之职。对于死者的宽容,其实源于古代先民对于生命的重视,那时医疗水平差,人们从出生到死亡时常受到威胁,生命非常脆弱。
从三皇五帝制定育民养民的策略,到孔子宣扬恤民生民的仁政,传统社会中的人文情怀逐渐发展成熟。在封建时期,人们强调皇帝犹如天道,视万物为蝼蚁,此为“大仁不仁”,但是皇帝也是人,也拥有基本的感情,并不会视人命如草芥,随意妄杀生民。既然连皇帝都不能随意杀人,那么古代王朝的死刑究竟是如何执行的呢?
历朝历代,官府对于死刑的判定和执行都十分慎重,地方衙门在判处罪犯死刑之后,会将罪犯的档案上报,经过掌管国家刑案的大理寺和刑部复核。随后,中央部门将全国各地确定判处死刑的罪犯汇总,整理成册送至御前,交由皇帝批红生效,最后才由地方执行死刑。从这些程序便不难看出,历代统治者对于死刑的慎重,同时也不难明白,为什么影视剧里官吏判处死刑时通常都会有一句“秋后问斩”。
在秋分后入冬前问斩,一是给中央部门核查的时间,等待皇帝的最终判决;其二是顺应天道,因为秋天是万物凋零的时节,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也应当顺应自然规律。不过处置死刑犯,还有许多规矩——比如要在午时三刻(即11点45分)行刑,古人认为这个时候阳气最深,可以避免罪犯诞生怨念,祸害人间。对于负责行刑的刽子手,官府的要求也非常高,可能很多人觉得对刽子手的要求不外乎是快准狠,最好做到瞬间斩首。
然而真正情况却并非如此,古人非常忌讳死无全尸,哪怕是犯人,死后也应该完整地下葬。因此在很多时候,刽子手必须保证死者的头身不能彻底分离,以便犯人家属事后缝合。在保证头身不分离的前提下,又要避免让犯人遭受太大的痛苦,这无疑非常考验刽子手的能力。
对于生命的谨慎和慎重,还体现在给死刑犯提供的最后一碗饭上。根据现有的史籍资料,“断头饭”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各国之间征战不休,在战争结束后,战胜的一方为消灭战败方的有生力量,常常会将那些俘虏进行活埋或者斩杀。基于这种情况,楚庄王制定了“断头饭”,让士兵临死前好好享受人世间的满足感,以免带着遗憾死去。后来,这种做法逐渐被其他国家和此后的大一统王朝采纳,并渐渐延伸到死刑犯身上。宋朝时,官府甚至明文规定,“断头饭”不得低于5000文铜钱的标准,按照当时的市价,这顿饭其实相当豪华。
然而对大多数死刑犯而言,一旦见到那些豪华饭菜,就知道自己即将赴死,根本没有心思和胃口去享受这最后一顿饭菜。后来随着朝代更替,断头饭的内容也发生改变,不单单是人们想象中的大鱼大肉和白米饭,反倒多了一块腥味十足的生肉。这种奇怪的做法其实源于民间传说,相传人死后灵魂离体,黑白无常勾魂至阴曹地府,牛头马面押解鬼魂经历阴间十殿阎罗的审判,然后才走上奈何桥进入六道轮回。奈何桥上有一位孟婆,而在孟婆身边,有一条极为凶恶的狗,时常刁难投胎转世的灵魂。
这条恶狗如果具象化,就是位高权重者身边的狗腿子,借着主人的权势张牙舞爪,向其他人收受贿赂。这是中国人情社会的必有产物,官场中更是屡见不鲜,可是谁敢反抗呢?因此人们只能乖乖认命,交上“过路费”。带腥味的生肉就能在这种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没了恶狗的干扰,犯人投胎转世就更加容易。
古人对这一说法深信不疑,因此犯人看到官府放在饭碗中的生肉,心底都会充满感激,觉得它比旁边丰盛的鸡鸭鱼肉更顺眼。同理,在各地民间,百姓家中筹办丧事时,有时依然会在灵案上摆上一块生肉,目的是招待各路神祇,希望他们庇护逝者灵魂转世投身,这其实也相当于对死者的另类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