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属于工伤吗?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情形,需要进一步明确“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等关键要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明确:《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只有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外地出差时,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在外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形,主要是看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因工在外地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如发生交通事故是与工作有关,因工作原因所致,应当认定为工伤,与事故责任无关。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