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2、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3、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4、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工作地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5、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工作地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1、身份证明;
2、首付证明;
3、贷款人的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及资信证明;
4、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夫妻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贷款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此项证明都应通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
1、外国人购房采用实名制:
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2、外国人在中国购房用人民币付款:
外国人以人民币支付购房款,需提交人民币的合法来源证明,或者先将外汇结成人民币,再支付购房款。具体在办理结汇时需提交:①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②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③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④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
3、外国人在中国购房的税收情况:
外国人在中国购房的税收情况并不存在不同的征收标准。因此外国人除了必须进行买卖合同公证外,在国内购房的最大门槛还是购房资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