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2017年,职工大病保险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筹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无需用人单位或个人再参保缴费。
2017年,将已通过遴选和谈判确定的部分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以下简称“特药”)纳入职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这些药品之前并未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因此在职工大病保险实施之前,患者使用这些药品是不能享受报销的。
2017年,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含2万元,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申请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特药申请、评估审核、开具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