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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分到的彩礼钱法律上该如何分配

2024-06-13 来源:一二三四网

对于彩礼在法律上一般认为是一方对于另一方附条件的赠与,在离婚时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返还的,但是有以下三种情况彩礼是要返还给对方的,分别是: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结婚后并没有一起实际生活过

3、给予对方彩礼导致对方生活困难的。

一、与彩礼有关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2、减少彩礼返还数额的情形有:(一)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未婚同居离婚彩礼怎么分

未婚同居离婚彩礼不需要分割,接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双方属于未婚同居情形,也就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种情况下无需离婚,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彩礼返还的手续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时男方可以此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在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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