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礼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无协议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财产等为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的个人财产等为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礼金钱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礼金钱属于共同财产的除外,如果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v
结语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礼金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然而,如果双方约定礼金为共同财产,则可协商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需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议未达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等。共同财产应平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