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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毁三方要违约金吗?

2024-06-13 来源:一二三四网

应届毕业生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金低于损失,法院可以增加;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以适当减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按未付购房款计算逾期贷款利息,逾期交付房屋可参考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按已付购房款计算逾期贷款利息。

法律分析

一、应届毕业生毁三方要违约金吗?

约定了就应该要缴纳违约金;

其实《三方协议》本来是出于保护大学生就业利益的一个方法,各方(学校、企业和学生)都有义务维护起法律效应,《三方协议》只是一种约定,并不适合劳动法,比较接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当然,企业也不能因此而漫天要价,要求应届生支付高额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的相关法规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结语

应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应当遵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履行债务。然而,违约金不应过高或过低,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约定。如果违约金过高,可请求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过低,可请求增加。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参照相关标准确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合同未约定或难以确定,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计算。因此,合理约定违约金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与接受定向培养、委托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约定相关待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有关人员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履约管理。协议各方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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