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注销了,影响如下:
1、个人缴费档案在参保地社保局注销,不影响累计的缴费年限;
2、若找到工作,可重新申请办理社保缴费账户;
3、原迁出的社保可迁移回现参保账户合并,保持缴费年限连续性;
4、社保卡作为参保证明,注销后可重新办理;
5、医疗账户注销后,剩余金额及应计利息会转入金融账户中。
社保卡的作用与影响:
1、个人身份识别:社保卡具有身份识别功能,用于确认参保人员身份;
2、医疗服务使用:社保卡常用于医疗机构就医时的身份验证和费用结算;
3、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社保卡记录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和使用情况;
4、电子钱包功能:部分地区的社保卡具备储值功能,可用于支付部分非医疗费用;
5、就业服务:社保卡有时也用于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
6、其他公共服务:社保卡可能与其他公共服务如公积金查询、养老金领取等关联。
综上所述,社保卡注销后,个人缴费档案将在参保地社保局注销但不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且在重新就业时可以申请办理新的社保缴费账户,同时原有的社保信息可以迁移合并以保持年限连续性,社保卡作为证明虽然注销但可重新办理,医疗账户的余额和利息会转入个人金融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