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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案件判决:20万判几年

2024-03-31 来源:一二三四网

敲诈勒索金额为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果存在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20万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但是如果有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等,也可能低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刑。

拓展延伸

敲诈勒索案件判决:法庭严惩罪犯,维护社会公正

在敲诈勒索案件的判决中,法庭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惩罚罪犯,以维护社会公正。根据法庭的裁决,罪犯被判处长期监禁,并被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金。这一判决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对于敲诈勒索行为,法律绝不容忍。通过严惩罪犯,我们向公众表明,敲诈勒索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将受到严厉制裁。这一判决不仅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其他潜在罪犯不要轻易触犯法律。法庭的决定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结语

根据法庭的判决,敲诈勒索案件中的罪犯被判处长期监禁,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金。这一判决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息:敲诈勒索行为绝不容忍。通过严惩罪犯,我们向公众表明,敲诈勒索是严重违法的,将受到严厉制裁。这一判决不仅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其他潜在罪犯不要轻易触犯法律。法庭的决定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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