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2019年江苏省十级伤残赔偿参考数据: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2、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7726元3、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158元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612元5、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收入金融业12228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7803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707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79041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438元卫生和社会工作71225元教育67591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4739元采矿业59348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458元房地产业57411元制造业53395元批发和零售业52902元建筑业50681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07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7294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497元住宿和餐饮业34608元农、林、牧、渔业30185元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