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交警开罚单不交会怎样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 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 强制执行 。 满足电动车的条件 条件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时速、重量、外形尺寸等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条件二:电动自行车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电驱动的两轮车辆,有人力骑行功能,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功率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超出以上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摩托车范畴,按照机动车管理。 处罚标准 1.对当事人能提供车辆来源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符合国家标准但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制作简易处罚决定书,处50元罚款。拒绝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 2.有 摩托车驾驶证 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扣12分,罚款200元。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对驾驶人员处以拘留。 3.当事人有拒绝、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及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行政拘留 的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动车的相关规定。现在一些地区对于违规的电动车进行了相当严格的处罚措施,也是为了安全和便于管理,请大家遵纪守法。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在我们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二)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