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的个人账户,经常会跟公司的公户发生往来。经常被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该科目在一年之后还有余额,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的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要求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公司账上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所以,一般的情况就是公司法人或者股东的账户余额,在年底要平一次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