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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吗

2024-05-06 来源:一二三四网

可以。
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应属在建工程一类。从房屋角度上讲,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同一核算,行政上实行同一管理的建设单位,称之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未全部建成、运转正常的建设项目,我们称之为在建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组成部分。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在建工程可以用作抵押。
该管理办法称有那些?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所以,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但目前只限于作为继续建设资金贷款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只限于银行。并且,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就是在建工程的可以独立运转的单项、单位、部分、分项工程。例如一个独立的车间、一套电梯工程等等
总结:抵押能给抵押方带来资金周转,减轻资金压力;同时又能让银行获利;还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属于三方受益的事。开发商为了融合资金,把建筑作为抵押物比较常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在建工程是符合抵押物条件的,所以说只要是抵押人有处分权的在建工程就能抵押。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第二,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第三,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条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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