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加名字有效。将婚前房产通过婚后加名变成双方共有的,性质为赠与合同加变更登记(即债权行为加物权行为),该婚前房产变成法律意义上双方的共有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