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情况。民事诉讼中,在信用卡逾期者同意还款的情况下,发卡银行是会同意在起诉后协商的。在协商好还款金额、还款时间以及其他事项之后,发卡银行可以选择撤诉。前提是欠款人答应还钱,否则银行是不会跟持卡人协商的。通常情况下,经过银行催收两次后仍然不归还欠款的,达到了信用卡逾期后的刑事立案标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逾期跟银行协商不同意怎么办
协商还款被银行拒绝后,只能是按照银行的要求来还款了。一般来说,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少,申请协商还款一般会被拒绝。而逾期金额较大,是可以申请协商还款的,但银行是否会同意,主要是取决于用户的信用资质情况。通过银保监会的介入,自然而然的就主动找持卡人协商。但是现在发现最近有很多银行因为逾期人员比较多了,那么他们的内部催收人员肯定是有限的,所以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来处理。
逾期后对持卡人的影响是,会影响征信,除非欠款人一辈子不用征信,现今社会恐怕没人能做到吧,再有银行会把催收欠款的业务外包出去,让第三方来催收,银行只要结果就行,因此并不影响银行的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持卡人可以与发卡银行进行协商,形成分期还款协议,按照协议相关约定还款即可。欠信用卡是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的,除非持卡人被银行定性为恶意透支已经进行诉讼,在与银行进行协商的时候可以申请让银行不收取年费、利息、滞纳金等各种费用,银行会根据欠款人的具体情况来签订个性化的分期还款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