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申请的作废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提交退税申请后,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作废申报。但是,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只能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2、若你发现申报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如果已经申请退税并已进入国库办理环节,这时候要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再按上述操作进行更正申报。
办理退税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6、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