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拘捕,一般指的就是传唤。超过48小时不是被拘捕,而是被传唤,如果被拘捕的话一般都是会下达拘捕通知书的,同时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属于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实施此行为,这都是会结合案件来进行处置的。
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让当事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法。但不管有没有真实犯罪行为,超过48小时必须传达家属拘捕通知书,否则就是派出所违反警察法和公安部规章。
公安机关拘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捕证。 拘捕后,应当立即将被拘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按照法律规章要判刑坐牢的情况下会被拘捕48小时!不涉嫌犯罪一般24小时内释放。
一般刑事案件拘捕超过24小时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传唤、拘传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要明确公安司法机关采取的是哪种限制自由的方法。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捕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捕证》。
检察机关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捕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捕手续。
由于我国法律规章,拘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捕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捕证》,向被拘捕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捕。然后责令被拘捕人在拘捕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捕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捕证上注明。拘捕48小时实际上是传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