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孩子不违法的情形如下: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除法律规定的外;
2、送养孩子的行为需是父母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不能基于送养孩子索要巨额费用;
3、父母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不得送养。
需要知道的是,如果因为生父母随时探望孩子,严重影响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恶化等情况的,那么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或是跟生父母协议约定解除收养关系。
合法送养子女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送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4、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5、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送养小孩与收养小孩都是有法律详细规定的,因此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这样才可以给一些小孩一个新的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