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却不给打款税务局会查对方吗?给对方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却不给打款税务局会查对方吗签合同,约定开票后付款,不付款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税务局都要求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确认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后,才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方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即使不能作为进项抵扣,也要进行认证(数据进税务局系统),然后再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在销项发票开出180后,肯定能对比得到进项认证的数据。但是实际情况中,很多一般纳税人(购货方)拿到税务上规定不能抵扣的发票,不进行认证,而直接把价税合计全部做入成本费用。因此,目前为止,税务局基本从进项的数据查找有没有相同的销项数据。而反过来,不大会因为一个公司只有一两张发票对不上进项数据(对方没有认证)而进行特意的调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