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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的孩子需要赡养养父母吗

2023-10-03 来源:一二三四网

被领养的孩子有义务赡养养父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从收养关系成立起,被领养的孩子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可适用于法律上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养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的养子女;而成年的养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和保护养父母。

一、父母离婚孩子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2022父母离婚时孩子无权分配财产。

1、父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2、父母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离婚后赡养义务如下:

1、离婚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离婚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离婚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离婚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

二、前夫是否有给非亲生女儿抚养费的义务

前夫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孩子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这儿的父母和孩子,是指有血缘关系,即亲生。因此,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是,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收养人协议不成时,可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

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恢复,则须以书面方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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