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原告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开庭时可提交财产清单等;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