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下: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雪茄:税率36%,于生产环节征收;烟丝:税率30%,于生产环节征收。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第一条 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